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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听学生意见 展开深入交流 促进科学发展

倾听学生意见 展开深入交流 促进科学发展

倾听学生意见  展开深入交流  促进科学发展

2009年3月19日教务处召开了教学管理研究会学生分会座谈会,本次会议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围绕人才培养目标,树立创新观念,提升教学管理水平”为主题,来自各院的20名教学管理研究会学生分会的学生参加了座谈会,教务处相关领导参加会议。

会议开始,教务处仇处长讲解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意义,并就如何围绕人才培养目标,树立创新理念和人才创新策略以及提升学校教学管理水平等问题发表了看法。

仇处长说,近几年教学管理研究学生分会的工作得到了广大师生的充分肯定,研究会的会刊《教育教学简讯》办的有声有色,《教育教学简讯》中有关学校优秀教师和留学信息板块在学生中引起较大反响。希望教学管理研究会学生分会的学生要积极地参与教学管理研究会的日常生活与管理,加强会务的监督,促进我们教学工作的开展与落实。

仇处长的发言给了同学们很大的鼓励,大家畅所欲言,主要就选课中任意学分的作用、建立同学之间学习交流平台、配备导师和教师评价等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与建议。

 一、任意学分的设立给学生提供了自由选择课程的机会

任意学分的设立是为了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的需求,促进学生全面进步而设立的。据我们所知,在国外的许多大学实行的都是学分制,即“买课”制度。学生缴费的多少是按照其所选学分的多寡确定的,这样做有利于降低总的学习成本,同时也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选择自己所喜欢,所需要的课程。而我校设立的自由学分具有奖励性和免费性的特点,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支配任意学分。

我们学校一向注重自由化发展,可以说是国内最自由的高校之一,学校主流的教学理念就是差异化教学,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因此这就需要我们广大的同学们认清自己的个性,了解哪些课程对自己是有重要作用的。这不仅是对老师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同时也对学生提出了要求,大家在学习过程中要注意培养自我设计能力,充分了解自己的个性,了解自己的需求,明确自己的目标,提高自律自制能力,绝不能一味盲从跟风,或者失去自我约束能力而荒废学业。要在充分了解自己兴趣和特长的基础上好好支配自由学分,实现效率最大化。

二、建立同学之间的学习交流平台

1. 互动式教学

对外经贸大学是一个国际化的学校,大部分留学生来自亚洲国家,欧美国家的留学生相对较少。如何利用国际学生与中国学生进行教学互动,教务处在外语教学方面作过一些探索,聘请了一些留学生来做Tutor,取得了一些经验,目前该模式还在进行中,需要不断地完善。

2. “趋同化”管理需要不断的探索

教务处尝试过“趋同化”管理,即留学生与中国学生一起上课,但是给我们的任课老师带来很大困难,水平不一,语言障碍,教师授课无法兼顾。

希望同学在与留学生交流过程中以和平与宽容的心态和他们交往,吸收多元文化和各民族的优秀成分,发掘各国留学生文化中的优秀成果为我所用,同时耐心地与留学生交往,动员他们参加一些公益活动,如义务英语授课等。

三、配备本科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完成本科学业

本科生指导教师的主要任务是帮助学生在更深入地了解自我和社会的基础上,确定其在本科阶段的学习目标,更加有效地利用学校的教育、教学资源,以顺利完成本科学业,并为今后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我校从2003年起建立本科学习指导中心,本科学习指导中心是由教务处负责协调、组织的跨院系联合学生学习指导、服务组织, 其主要职责是对本科学生,特别是对低年级本科生进行专业和课程选择指导,对教学管理和教学服务提供咨询,同时给予学习、研究方法培训和境外留学选课指导、设计,并根据我校培养方案提供学分折算等学术咨询。

本科学习指导中心的每位指导教师都从学术层面对学生进行指导,与学生进行面对面的交流,使学生明确自己今后学习的方向,掌握学习技巧和应该注意的问题,对学生的学习具有重要的意义。

由于各学院的实际情况不一,教务处将采取不同措施促进各学院认真落实指导教师制度,使学生切实受益。

四、学生课堂教学评估是评价教师的有效手段

学生通过量化的方法给任课教师打分,评定老师的教学质量,教学态度,教学方式,能否做到完全公正与客观不太容易,一些在评估结果中排名较后的老师,承受了很大的压力,而我们的老师绝大多数都是很优秀的老师,建议我们教学管理研究会的学生建立一个交流平台,推荐在学生中口碑好的老师,促进师生间的交流,促使大家更多的了解我们的老师,不要盲目地听信别人的评价而去否定我们的老师。

最后,仇处长真诚的感谢大家提出的宝贵意见,同时强调研究会的同学在广大同学中一定要起模范带头人作用,引导他们正确理解学校各方面政策规定,加强自律,端正学习态度,真正发挥教学管理研究会的作用,为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进一步发展贡献力量。

 

 

 

                                               教  务  处

                                             2009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