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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关于丁丁老师的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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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23 16:48
老师您好,我是07级会计学的学生,这学期在经管法公共课中选了公司法这门课。当时在选课系统网络上并没有限制这门课只能法学院的学生选,所以有包括我在内的很多其他院的学生都选了这门课。 可是上课以后才发现,丁丁老师的这门课讲得非常专业,而且上个星期老师说其实这门课当初应该是规定只有法学院的学生才可以选的,所以对于非法学院的学生来说是很吃亏的。这个公司法的课和其他公司法的课是不一样。其他的公司法的课在期末都是中文开卷考试,而这门公司法却是英文闭卷考试。 我很郁闷,觉得要是这样的话,那对于我们这些不是法学院的学生来说,岂不是很吃亏。我们的确在丁丁老师的课上学到了很多知识,我们也的确有可能在期末考试取得不错的成绩,但前提是我们必须付出非常非常多的时间和努力,这就必然会挤占我们专业课的精力。而且我们缺乏很多法律基础课程,与法学院的学生一同参加考试,还要符合优秀率的限制,的确挺不公平的。 希望教务处老师能帮我们想想办法,看看能不能将我们转到其他公司法的课程里面去。不然我们期末考试的成绩会非常有可能是惨不忍睹的。我的GPA已经快3.7了,我很担心这门课的失误会给我的GPA带来不好的影响。我知道选课早已经结束了,这件事情教务处的老师也会很为难。可是希望老师能体谅一下我们的难处。 谢谢老师! 同学你好: 按学校的课程体系设置放置在公共基础课平台上的课就不应区分面向本院(开课学院)学生与非本院学生。对在同一课堂中的学生教师的要求应相同,学生要根据自身知识结构和学习能力对照课程简介要求来选课。公司法本学期有两种授课形式,其中丁老师的公司法是双语授课,这点在限制说明中有明确标识,在你选课时应该能注意到。 谢谢来信。 002答复 回复时间:2009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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