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绩异议查询的办事指南(教师)

一、成绩异议查询的申请步骤

 

 

成绩异议查询有两种申请渠道:1.学生申请;2.任课教师申请。两种渠道仅发起申请者有所区别,申请效力及处理流程本质上一致。学生申请,须经过任课教师、学院审核后方可生效;任课教师申请,直接报请学院审核后,即可生效。以下为教师申请渠道的步骤指导:

 

 

1. 任课教师登录综合教务系统“教师专区-成绩管理-成绩修改管理”,点击左上角“申请”后,必须选择正确的开课学期(例如:2017-2018-2),录入“学号(or姓名)”点击查询。

 

 

2. 在出现的成绩记录右侧点击“申请”,进行成绩修改并保存,除“学生修改原因”之外,其他项目必须填写。

 

 

3. 在“教师专区-成绩管理-成绩修改管理”,找到申请记录,点击右侧“送审”,成绩异议查询申请方可生效。

 

 

二、成绩异议查询的教师审核 

 

 

1. 任课教师登录综合教务系统“教师专区-成绩管理-成绩修改管理”,对于学生提交的查询申请,点击右侧“修删”,填写除了“学生修改原因”以外其他项目并保存,保存成功后即视为任课教师审核通过。

 

 

2. 各学院教学院长登录综合教务系统“管理端系统-成绩管理-成绩修改管理-成绩修改审核”,“查询”相应记录后进行查看并审核通过;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