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本科生实践教学管理办法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本科生实践教学管理办法

19909月校长办公会通过

19969月校长办公会通过第一次修订

20029月校长办公会通过第二次修订

20056月校长办公会通过第三次修订

总则

本办法所称实践教学均指本科生实践教学。

实践教学是指通过引导和帮助学生从事有教学要求的社会观察、调研、科学实验与科学研究、专业实习、方案设计和论文写作等实践活动,提高学生认知社会的深度和广度,培养学生掌握理论联系实际的科学方法,锻炼学生实现预期目标的实际操作能力,为其完成大学阶段教育后进入社会做好精神、经验、技能方面的准备。

实践教学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实现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途径,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创新意识的重要手段,是学生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对于我校这样一个以培养人文和社会科学专门人才为主的高等学校来说,构建一个健全可行的实践教学体系,对于实现学校所属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校实践教学主要包括以下环节:社会实践(即社会观察与调研)、实验教学、专业实习、毕业设计和毕业论文。

一、组织与管理

我校实践教学工作由学校实践教学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管理。学校成立实践教学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管理全校的学生实践工作。组长由负责本科教学的副校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担任,组员由教务处、学生工作部负责人担任。学校实践教学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两个专项组:

(一)社会实践专项组。社会实践专项组由学生工作部负责,主要负责与学生社会实践教学有关的协调组织工作,提出社会实践教学专项经费预算,制订社会实践教学管理细则,承担社会实践教学工作的日常管理和其它相关工作。

(二)专业实践教学专项组。专业实践教学专项组由教务处负责,主要负责与学生专业实践教学有关的实验教学、科学研究、专业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论文和毕业设计等教学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提出专业实践专项教学经费预算,制订相关管理细则,承担专业实践教学的日常管理和其它相关工作。

院系实习工作由院系实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长由主管本科教学工作的负责人或主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担任,组员由院系选派各专业教师担任。

二、经费管理

本科生社会实践经费由学生工作部统一管理,生均80元。

本科生专业实践教学经费由教务处统一管理,生均400元。

三、社会实践

(一)定义。社会实践是指学生在真实的社会环境中,根据学校和要求或教师的指导,通过观察社会现象、体验社会生活、亲身参加课堂以外的社会活动,逐步认识社会的本质,领悟国家和民族的精神特征,了解生活的意义和方式,逐步明确自己未来的责任和使命。

(二)目的。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的主要目的是:了解社会、认识国情、增长才干、奉献社会、锻炼毅力、培养品德、坚定信念,提高社会适应能力,增强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

(三)内容。学生社会实践主要包括:军政训练、社会调研与社会观察、义务劳动以及“三下乡”“四入社区”等社会公益活动和“红色之旅”等思想教育活动。

(四)方式。学校鼓励学生以多种方式参加各种社会实践活动,有关院系应适当安排有组织、有计划的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对于不能参加上述活动或有条件参加其他方式的社会实践活动的学生,院系应该给予鼓励、支持和指导。

(五)要求。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列入本科生《培养方案》,所有学生均必须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在校期间,除完成军政训练外,必须参加一次其他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完成社会实践活动报告。凡未完成社会实践活动的学生均由学生工作部报教务处,教务处将酌情延迟对其毕业资格的审核。

(六)奖励。对为建设深受学生欢迎、对提高学生社会实践能力确有重要意义、社会效益好的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学校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表彰和物质奖励。

四、实验教学

(一)定义。实验教学是指学生根据教师要求的方法和程序,在特定的教学环境下或实验室内,合理地控制和创设某些条件或要素,对某个已知的理论观点或某种理论假设、预期目标,进行重复性的实际操作,或按照特定的规则进行试验和探索,验证或证明相关理论观点或理论假设,从而更深刻地认识该理论观点的内涵或得出相应的结论,领悟科学的本质和精神,掌握一定的科学方法。

(二)目的。对于人文及社科专业的学生,实验教学的主要目的是:牢固记忆和深刻理解理论观点或理论假设的准确表述和内涵,理解理论观点或理论假设的有限应用,学会控制实验条件,了解试验规则和实验过程,从具体实验方法领悟科学实验的内在规律,从而提高认识、研究社会现象的科学方法。

(三)内容。人文及社科专业的实验教学主要包括验证性实验教学和探索性实验教学两种情况类型。验证性实验教学是指对已知的或被实践证明是正确的理论观点进行验证或对有效的实验方法进行过程重复,其中包括对控制条件或要素的确认、对数学模型的检测、对统计结果的复核、对提高效率、效益方法的评估等。探索性实验教学是指在给定的条件下,学生采用教师指定、建议或批准的实验方法,按照一定的实验规则和教师要求的实验方向或结果,在一定的理论指导下进行实际操作,对实验数据或实验事件进行辨析和验证,从而得到肯定性或否定性的结论,其中包括对规律的总结、对实验方法和控制条件的改进、对设计目标或实验预期的修订、对已有理论观点应用范围的调整等。

(四)方式。实验教学按教学方式分为两种,一种是实验课程,即课程全部在实验室完成,教学内容是由一个或一系列实验课题构成,有完整的实验课教学大纲和实验指导书,学生完成所有实验要求即完成对该课程的学习;实验课程必须以设计性或综合性实验作为学生课程成绩考核的主要依据。另一种是有实验要求的课程,即课程由常规课堂教学环节和实验教学环节混合构成,教师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适当安排一定的实验项目,把课堂教学与实验教学有机结合起来。

(五)要求。实验教学可以根据不同专业的不同性质加以设计和要求,取得经济学、管理学学士学位专业的学生必须有实验课程,实验课程必须在实验室或其他特定的教学环境中进行;有实验课的专业,实验课程必须纳入专业培养方案。

(六)奖励。学校鼓励教师,特别是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开设实验课程。凡开设实验课的院系,学校除给予表彰外,在实验室建设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凡按培养方案开设的实验课,经学校评估确认,第一次开课学期课时津贴系数为1.8;正常开课学期,课时津贴系数为1.5。凡开设的课程中具有实验教学内容,且实验教学课时达到该课总课时的30%,经学校评估确认,该课程的课时津贴系数为1.3

五、本科生学术活动

(一)定义。本科生学术活动是指学生自主或在教师的指导下从事的各种课外学术交流、探索、研究活动。学生的课外学术活动,是学校学术文化氛围的直接体现,是学生第二课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学术思想倾向和学术研究能力成长的必不可少的重要教学环节之一,学校应为学生学术活动提供必要的资源、指导、服务和支持。

(二)目的。鼓励学生参与学术活动的目的是:巩固学生已经掌握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增强学生热爱真知、勇于探索真理的品行,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思想方法和独立思考、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促进学生科学观念、创新意识的养成。

(三)内容。本科生学术活动包括学术研究和学科竞赛两部分。本科生学术研究是指学生参与或自主进行各种学术研究活动,其标志性成果主要包括:学生在本科学习期间完成并在完成后两年内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得到学校及具有相同评价资格的其他学术单位认可的调研报告、政策建议、学术会议发言,参与并通过评审的教学、科研立项,获得国家专利局批准或被有关单位实际应用、取得效益的程序设计、科学发明等。本科生学科竞赛是指学生参与世界、国家、省市、学校及得到学界认可的可考察学生学科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的各种竞赛活动。

(四)方式。本科生学术活动可以根据活动内容的不同采用多种方式进行,其中主要有三种方式:第一,学习式,即学生通过参加课外学术讲座、学术会议、学术讨论、学士、硕士、博士论文答辩会等活动,了解学术发展动态、前沿研究成果,提高学术研究兴趣和对相关学术问题的理解程度;第二,参与式,即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作为研究小组成员利用课外时间参与教学、科研课题研究,举办学术辩论会,创办和编辑学术刊物,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学科竞赛,不断增强自己的探索精神和实际研究能力;第三,研究式,即学生凭借自己已经掌握的基础知识和学科理论基础,单独或与他人合作寻找、发现具有较高研究价值或具有一定现实意义的问题,采用科学的研究方法或选择具有创新意义的视角对其进行独立的思考和研究,获得自己对问题的认识和理解或提出解决方案。

(五)要求。本科生在校期间必须参加学校要求的学术活动,完成学术活动卡规定的积分。本科指导教师、毕业论文指导教师等相关教师、管理人员有责任对学生的学术活动给予指导和帮助。

(六)奖励。学校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学术活动,鼓励学生申报和参与申报有关教学、科研立项。凡取得学术活动成果者,学校均根据具体项目的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奖励。学校鼓励教师对学生的学术活动进行指导,对于优秀本科指导教师、优秀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和学术活动指导教师等,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给予表彰,计入教师教学业绩。

六、专业实习

(一)定义。本科生专业实习是指学生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完成与课程或专业直接相关的、把理论应用于实践的教学活动。

(二)目的。学生进行专业实习的目的是:熟悉所学学科、专业的特性以及相关学科的特性,体验专业感受,理解学科基础理论的现实意义,掌握专业要求的基本技能,培养自己动手意识、实际操作能力、团队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

(三)内容。本科生专业实习包括认知实习和岗位实习两个部分。认知实习是指学生通过参观、考察、咨询、听讲等方式了解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在现实社会中的意义、价值、环境和实际运行等情况,增强对专业的感性认识;岗位实习是指学生在未被实际雇佣状态下,进入与所学专业或拟从事专业直接相关的用人单位的工作岗位,在用人单位指定的专人指导或领导下参加实际工作,把所学知识和技能直接应用于具体业务,观察并发现实际工作中存在的具有学术意义的问题,积累工作经验,提高专业技能,为今后的学术研究或就业做好思想观念和实际操作方面的准备。学校鼓励各院系所属专业将岗位实习与学生的毕业论文写作直接对应起来,各院系可根据所属专业特点做出安排。

(四)方式。本科生认知实习包括国内、国外实习两种方式,各院系可根据本专业的实际情况和学生的特点提出要求和进行组织;岗位实习可通过实地岗位实习和模拟岗位实习两种方式进行,其中,实地实习是指学生到拥有相关专业岗位的校内、校外实习基地或其它可获得的实习场所实习,从事实际工作;模拟实习是指学生在现代教育技术的支持下,通过模拟现实岗位的工作或工作流程完成实习过程。

(五)要求。本科生在校期间必须完成认知实习和岗位实习。学生必须至少完成30学时的认知实习,其中,有组织的集体认知实习时间不得少于10学时;学生必须至少完成200学时的专业实习,其中,各院系参加有组织的集体岗位实习的学生不得少于本院系同一年级学生总数的50%。学生实习必须填写实习申请书,完成实习报告,提交实习单位鉴定书。

学生采用模拟岗位实习的方法完成岗位实习,应按照模拟实习指导教师的具体要求进行,实习情况由指导教师给予鉴定。

非语言专业的学生出国实习,凭实习单位的证明材料可认定为岗位实习,不再另外要求进行岗位实习;出国学习,可认定为认知实习,不再另外要求进行认知实习。

语言专业的学生出国实习,可同时认定为认知实习和岗位实习,学校不再另外要求完成实习活动。

(六)奖励。学校鼓励教师、管理人员积极开辟、建设校外实习基地,设计模拟实习方案,对在上述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管理人员,学校将根据具体情况提供经费支持,其业绩记入考核成绩。

七、毕业论文(设计)

(一)定义。毕业论文(设计)是指学生在教师指导下,综合运用所学理论知识,按照一定的写作规范在一定期限内完成的学术论文或方案设计。毕业论文(设计)是培养学生利用所学理论知识思考、判断、研究、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重要手段,是对学生最终学习情况进行考察、评定的主要依据,是学校教学质量的综合体现。

(二)目的。指导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目的是:以论文研究课题为中心,系统复习已修相关课程,巩固已学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提高中外文献检索搜集能力,了解与研究课题密切相关的最新学术动态和学术研究成果,强化学术研究方法、中外文学术论文写作能力训练,使学生的创新意识、思维能力、写作能力、专业水平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保证学校培养目标的实现。

(三)内容。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应包括选题、实习、调研、搜集资料、完成开题报告、论文写作大纲、文献综述等前期准备、撰写、修改论文,参加论文答辩等内容。

(四)方式。毕业论文(设计)的完成方式可由院系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委员会根据不同专业、不同学生的具体情况做出选择。原则上,学生必须在教师指导下,按照学校的统一要求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对于下列特殊情况,各院系可组织专家进行评估,认定其是否完成毕业(设计):

本科学习期间(截止到毕业论文答辩之日),出版学术专著,或能够体现学生所属专业水平的其他著作,如小说、译著等;在校级以上(含)学术刊物或报刊学术论文专版发表专业学术论文且为第一作者,或论文获省部级以上(含)学术奖励;论文尚未发表,但被邀请在重要学术会议(由学生所在院系认定)上宣讲;设计方案被有关部门采纳且已经取得可评估的社会、经济效益;与专业有关的科学发明得到国家专利局认可(以收到国家专利局的受理通知书为准)。

如院系认定其已经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则学生只需参加毕业论文答辩,其论文成绩以论文答辩成绩为准。

(五)要求。学生必须完成毕业论文并通过答辩后方具有毕业资格和申请学士学位资格。关于毕业论文(设计)的具体要求按学校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六)奖励。学校对每届毕业生均进行院系级和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评选,其中,对于校级优秀毕业论文,学校将颁发荣誉证书,并有选择地推荐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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