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届本科毕业生发放及领取证书的通知
各学院及2022届全体本科毕业生:
2022届本科毕业生证书发放及领取即将开展,请各学院及学生按如下要求办理证书发放及领取手续。本通知面向2022届统招中国本科生,发放证书范围包括:主修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可能包含辅修学位)、学位证书(英文,可能包含辅修学位)、辅修专业证书、荣誉学士证书。
注: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相关规定,从2022届开始辅修学士学位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中予以注明,不单独发放学位证书。包含辅修学位的主修学位证书必须在主修学位和辅修学位均通过学位审核后才能发放。若主修学位通过而辅修学位未通过,则证书必须重新制作后才发放。
各学院安排教务办公室专人负责毕业证书的发放,2022年6月23日以后可向本院学生进行发放。严禁提前、违规发放证书,严禁向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发放证书。一旦发现,将视情况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一、领取主修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不包含辅修学位)、学位证书(英文,不包含辅修学位)
1.学院登录教务系统“学籍管理-毕业管理-毕业审查管理”查询学生的学业完成情况,如果“毕业审核”、“学位审核”显示为“通过”(下图所示),且学生没有修读辅修学位的,则可向学生相应发放主修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不包含辅修学位)、学位证书(英文,不包含辅修学位)。
在主修学位审核显示为“通过”的情况下,若学生还修读了辅修学位则还需要在辅修学位审核中确认辅修学位审核为“通过”才能向学生发放学位证书(包含辅修学位)、学位证书(英文,包含辅修学位)。详见第二条。
学院发放证书时,需在综合教务系统中做好记录,操作步骤如下:
(1)修改“毕业状态”、“学位状态”
勾选学生对应序号前的□,在页面最下面选择“毕业状态”,选择“毕业”,点击“修改”,弹窗点击“确定”;
勾选学生对应序号前的□,在页面最下面选择“学位状态”,选择“获主修学位”,点击“修改”,弹窗点击“确定”。
(2)记录主修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位证书(英文)发放
勾选学生对应序号前的□,在页面最下面选择“毕业证书”,选择“已领取”,点击“修改”,弹窗点击“确定”,检查记录无误后可发放主修毕业证书;
勾选学生对应序号前的□,在页面最下面选择“学位证书”,选择“已领取”,点击“修改”,弹窗点击“确定”,检查记录无误后可发放学位证书(不包含辅修学位)、学位证书(英文,不包含辅修学位);
若学生还有辅修学位则需要再登录教务系统“学籍管理-毕业管理-辅修毕业审查管理”登记学位证书领取情况。详见第二条。
2.如有在修课程,待取得课程成绩后,方可领取证书;如有未缴费学分者,待完成系统自助缴费手续后,方可领取证书(6月21日8:00至7月8日24:00系统全天开放缴费);如系统无法正常显示学业完成情况,可联系本院老师或教务处老师协助处理。
二、领取学位证书(包含辅修学位)、学位证书(英文,包含辅修学位)、辅修专业证书
在主修学位审核显示为“通过”的情况下,学院登录教务系统“学籍管理-毕业管理-辅修毕业审查管理”查询学生的学业完成情况,如果“学位审核”显示为“通过”(下图所示),则可向学生相应发放学位证书(包含辅修学位)、学位证书(英文,包含辅修学位)或者辅修专业证书。
学院发放证书时,需在综合教务系统中做好记录,操作步骤如下:
(1)修改“辅修状态”
勾选学生对应序号前的□,在页面最下面选择“辅修状态”,选择“已完成”,点击“修改”,弹窗点击“确定”;
(2)记录学位证书(包含辅修学位)、学位证书(英文,包含辅修学位)、辅修专业证书发放
勾选学生对应序号前的□,在页面最下面选择“辅修证书”,选择“已领取”,点击“修改”,弹窗点击“确定”,若学生只有辅修专业证书即可发放。
若学生有修读的辅修双学位,则同时回到“学籍管理-毕业管理-毕业审查管理”,勾选学生对应序号前的□,在页面最下面选择“学位证书”,选择“已领取”,点击“修改”,弹窗点击“确定”,检查记录无误后可发放学位证书(包含辅修学位)、学位证书(英文,包含辅修学位)。
三、领取荣誉学士证书
获荣誉学士学位的学生向所在学院申请领取荣誉学士学位证书,学院确认学生获得主修学位证书的情况下,发放荣誉证书。
四、重要提示
1.由于受系统技术限制,学生发生成绩录入、学分替代等学业情况更新后,教务系统审核情况无法做到实时更新。为保证系统毕业审核结果最新最及时,请学院于6月22日至7月10日每天执行一次系统刷新,学生可待系统更新后领取证书。
2.以上所有证书,若委托他人代领,须携带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证书代领授权委托书》(附件1)。
3.2022年6月22日至7月10日办公时间内,各学院教务办公室集中办理学业证书发放事宜,假期期间各学院安排专人受理学业审核及领取证书事宜,联系方式如下。
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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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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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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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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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老师
(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组织人才基地班)、经济学(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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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jie@uib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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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老师
(经济与金融、金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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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i@uib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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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老师
(国际商务、物流管理、财政学、税收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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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968@uib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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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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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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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557683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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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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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师
尤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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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lei082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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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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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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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xszzpy@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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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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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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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926@uib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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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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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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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11274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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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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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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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ibedingdon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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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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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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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7@uib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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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关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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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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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56@uib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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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语言文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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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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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otianluuibe@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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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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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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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nlili201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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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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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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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xuanuibe@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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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学位证书和学位授予信息管理办法》,学业证书遗失不补,只能出具相关证明,同时原证书予以登记注销,因此请同学们珍视一生仅此一份的学业证书,妥善保管留存。
5.由于疫情防控期间特殊情况,毕业生无法现场领取证书同时本人确认签字,各学院可视具体情况决定安排证书发放和签字工作,务必确保证书能顺利准确地发放到学生手中,并且保留证书领取痕迹(即签字)即可。学校提供以下几种方案可供参考:
(1)着急领取证书的同学,可以由其他人代领或者联系学院邮寄,签字表上签代领人或者邮寄老师的姓名即可;
(2)不着急领取证书的同学,可以在学校允许返校之后领取,如果本人领取,签本人姓名;如果代领,签代领人姓名;
(3)领取证书签字也可以采用电子签字的方式,只要保留“证书发到学生手上的凭证”即可。
完成证书发放后,各学院请将不可发放证书和领取签字表返还到教务处学籍科诚信601。
教务处
2022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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