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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虚拟教研室试点校内推荐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 1681 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2021年07月24日 20:46
关于开展虚拟教研室试点校内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本科教学单位:
为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全面提高教师教书育人能力,探索信息化时代新型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1〕10号)(附件1)精神,学校决定开展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的校内申请和推荐工作。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提高人才培养能力为核心,以现代信息技术为依托,试点先行、稳步推进,建设一批类型多样、动态开放的虚拟教研室,建强基层教学组织,引导教师回归教学、热爱教学、研究教学,为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试点建设目标
  拟推荐的虚拟教研室进行试点建设,探索“智能+”时代新型基层教学组织的建设标准、建设路径、运行模式等。建设一批理念先进、覆盖全面、功能完备的虚拟教研室,锻造一批高水平教学团队,培育一批教学研究与实践成果,打造教师教学发展共同体和质量文化,全面提升教师教学能力。
三、试点建设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依托虚拟教研室,广泛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交流活动,全面提高教师教书育人能力,重点增强教师将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能力,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筑牢基础。
  (二)坚持协作共享。加强跨专业、跨校、跨地域的教研交流,推动高校协同打造精品教学资源库、优秀教学案例库、优质教师培训资源库等,推动互联互通、共建共享。
  (三)坚持分类探索。鼓励有关教指委、高校以课程(群)教学、专业建设、教学研究改革等为主题开展多元探索,构建多层级、多学科领域、多类型的新型基层教学组织体系。
 四、试点建设任务
  (一)创新教研形态。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探索突破时空限制、高效便捷、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结合的教师教研模式,形成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新范式,充分调动教师的教学活力,厚植教师教学成长沃土。
  (二)加强教学研究。依托虚拟教研室,推动教师加强对专业建设、课程实施、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评价等方面的研究探索,提升教学研究的意识,凝练和推广研究成果。
  (三)共建优质资源。虚拟教研室成员在充分研究交流的基础上,协同共建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知识图谱、教学视频、电子课件、习题试题、教学案例、实验项目、实训项目、数据集等教学资源,形成优质共享的教学资源库。
  (四)开展教师培训。组织开展常态化教师培训,发挥国家级教学团队、教学名师、一流课程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广成熟有效的人才培养模式、课程实施方案,促进一线教师教学发展。
 五、试点推荐要求
  (一)建设类型
  1.在建设范围方面,虚拟教研室分为校内、区域性、全国性教研室。鼓励试点建设全国性、区域性虚拟教研室。
  2.在建设内容方面,虚拟教研室分为课程(群)教学类、专业建设类、教学研究改革专题类教研室等类型。
  (二)推荐主体及名额
每个本科教学二级单位可以申请1个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
  (三)试点建设条件
  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应具备如下条件:
  1.教研室负责人应由教学名师、国家级一流专业负责人、一流课程负责人等高水平教师担任。
  2.教研室成员不少于10人,具有相对稳定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和实践团队。全国性虚拟教研室必须有中西部高校教师参与。
  3.教研室所依托专业或课程已获批“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或“一流课程”。
  4.虚拟教研室已有实体教研室建设基础。
  5.学校能够为虚拟教研室运行提供必要的保障措施,在教师教学工作量认定、绩效考核等方面明确激励机制。
  (四)试点推荐材料提交方式
1.请各推荐单位填写申请表(附件2)和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到邮箱uibejyk@126.com
注明:(1)申请表的“五”、“六”、“七”项暂时可不填写;
(2)汇总表严格按照“填写说明”填写。
2.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8月30日
六、联系方式
    教务处:李丹,010-64492195

教务处
  2021年7月23日
 
附件 
附件1 教育部关于开展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pdf下载
附件2 关于开展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校内推荐申请表.docx下载
附件3 关于开展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校内推荐汇总表.docx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