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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党支部集体学习毛泽东同志《实践论》
阅读次数: 1260 教务处教学改革科 2021年04月15日 16:55

教务处党支部集体学习毛泽东同志《实践论》 

 
   2021年4月15日,教务处党支部组织党史学习教育活动,集中学习毛泽东同志的重要著作——《实践论》。党支部书记熊光清主持会议,教务处全体党员老师参加。蒋先玲处长首先分享她对《实践论》的学习体会,她结合工作情况阐述了《实践论》对工作的指导意义,鼓励大家努力学习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的重要文献。
 

胡腾老师对《实践论》进行了解读。他首先分析了这篇文献的内容。他认为,《实践论》共分为六个部分,分别为:第一部分:开篇;第二部分:论述马克思主义者定义的人类实践活动;第三部分:论述认识的产生和认识运动的规律;第四部分:论述认识运动的连续发展;第五部分:论述非马克思主义观点的问题;最后是结尾点题。然后对每一部分内容进行阐述和解释,使各位党员明白这篇文献的主旨:“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十分重要的问题,不在于懂得了客观世界的规律性,因而能够解释世界,而在于拿了这种对于客观规律性的认识去能动地改造世界。”

胡腾老师说,《实践论》的核心观点是,认识来源于实践,同时反过来又指导实践。《实践论》把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用简单直白的语言给我们讲明白,提炼出了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认识论的精华部分。《实践论》提出,中国革命的任务已经落到无产阶级身上。共产党作为当时的革命党,要义无反顾接过这次伟大的任务,并实践这个任务。在当时教条主义、主观主义占据党的主要领导人思想的年代,《实践论》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尤其是对很多文化水平较低的干部群众起到了很好的科普作用。

胡腾老师还结合工作实际,认为通过学习,能够学习一种学习方法和思考问题的方法,根据工作实际,思考或者创造出更好的工作方法,用理论指导实践。在工作过程中,完成一个实践-认识-实践的全过程。这个过程循环往复,就是理论和实际相结合,理论指导实践。

各位党员针对《实践论》中的许多重要理论进行了讨论,并表示,要把理论学习的成果运用到具体实践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