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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充申报2021年五类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通知
阅读次数: 1673 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2021年04月14日 15:03

关于补充申报2021年五类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通知

 

各学院(部、处):

 

   为推动学校“双万”建设工作,根据教育部对各类课程建设的标准和新要求,学校继续组织2021年五类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补充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类别:线下一流课程、 线上一流课程(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虚拟仿真一流课程、社会实践一流课程(共五类)。

二、申报范围:

1.各学院具有专业特色且建设质量过硬的本科课程。

2.凡是2020年12月,已经申报到教务处的国家一流课程不必重复申报;已经申报过的教师,可以参看教育部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最新通知(附件1

)及申报说明(附件2)。

三、材料提交

各单位申报材料以学院为单位,在截止时间之前统一提交学校教务处,具体包括:

1. 电子版:部门材料统一压缩为一个文件,命名为“学院名称+一流课程补充申报”,整体发送至指定邮箱uibejyk@126.com。压缩文件内包含补充申报的每门课程的相关信息,包括申报书(附件3)、备案表(附件4),一门课程一个文件夹,命名为“课程名称+申报人姓名+申报类型”);

2.纸质版:学院汇总表(学院院长签字,加盖学院章)一份(附件5),交教务处教研科(诚信617室)。

六、提交截止时间:4月21日(星期三)下班前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此通知要求进行申报,一定按时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再接受申报材料。

  联系人:韩老师,李老师,电话: 64492195。         

 

教务处     

 

2021年4月14日

 

 
附件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pdf下载
附件2: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说明.pdf下载
附件3:申报书模板.rar下载
附件4: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备案表.docx下载
附件5: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docx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