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届本科毕业生发放及领取证书的通知
各学院及2019届全体本科毕业生:
2019届本科毕业生证书发放及领取即将开展,请各学院及学生按如下要求办理证书发放及领取手续。本通知面向2019届统招中国本科生,发放证书范围包括:主修毕业证书、主修学位证书、主修学位证书(英文)、辅修双学位证书、辅修专业证书、荣誉证书。
各学院安排教务办公室专人负责毕业证书的发放,2019年6月27日以后可向本院学生进行发放。严禁提前、违规发放证书,严禁向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发放证书。一旦发现,将严肃追究相关学院和涉事者的法律责任。
一、领取主修毕业证书、主修学位证书、主修学位证书(英文)
1. 学院登录教务系统“学籍管理-毕业管理-毕业审查管理”查询学生的学业完成情况,如果“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显示为“待领取”(下图所示),则可向学生相应发放主修毕业证书、主修学位证书、主修学位证书(英文)。领取证书后,领取者本人必须在学院出示的《2019届本科毕业及获得学士学位名册》“领证人”相应位置处当场签字确认。
2. 如有在修课程,待取得课程成绩后,方可领取证书;如有未缴费学分者,待完成系统自助缴费手续后,方可领取证书(6月13日10:00至7月15日16:00系统全天开放缴费);如系统无法正常显示学业完成情况,可联系本院老师或教务处老师协助处理。
二、领取辅修双学位证书、辅修专业证书
学院登录教务系统“学籍管理-毕业管理-辅修毕业审查管理”查询学生的学业完成情况,如果“辅修证书”显示为“待领取”(下图所示),则可向学生相应发放辅修双学位证书或者辅修专业证书。领取证书后,领取者本人必须在学院出示的《2019届本科辅修证书领取登记表》“领证人”相应位置处签字确认。
三、领取荣誉证书
国际经济贸易学院经济学(荣誉实验班)学生凭主修专业学位证书、本院教务办公室审核盖章的《毕业生领取证书申请表》(附件1)来教务处诚信601办公室领取;其他专业学生凭主修专业学位证书来教务处诚信601办公室领取。
四、重要提示
1. 由于受系统技术限制,学生发生成绩录入、学分替代等学业情况更新后,教务系统审核情况无法做到实时更新。系统将在6月28日至7月12日每天早上8:00-10:00之间执行一次更新审查,学生可待系统更新后领取证书,或联系各学院教务办公室进行人工更新审查。
2. 以上所有证书,若委托他人代领,须携带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证书代领授权委托书》(附件2)。
3. 2019年6月27日下午至7月12日办公时间内,教务处及各学院教务办公室集中办理学业证书发放事宜,各学院教务办公室联系方式如下。假期期间教务处及各学院安排专人受理学业审核及领取证书事宜,联系方式见附件3。
部门或学院 |
办公电话 |
办公地址 |
教务处主管副处长 |
64497146 |
诚信609 |
教务处学籍科 |
64493032 |
诚信601 |
国际经济贸易学院 |
64494279/64493304 |
博学1104 |
金融学院 |
64495072 |
博学905 |
国际商学院 |
64493412/64493381 |
宁远829 |
英语学院 |
64493055 |
诚信1321 |
外语学院 |
64493206 |
诚信1229 |
法学院 |
64493701 |
宁远724 |
信息学院 |
64495151 |
博学1313 |
公共管理学院 |
64494818 |
宁远605 |
国际关系学院 |
64493478 |
诚信824 |
中国语言文学学院 |
64493887 |
诚信409 |
保险学院 |
64495040 |
博学812 |
统计学院 |
64495665 |
诚信722 |
4.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学位证书和学位授予信息管理办法》,学业证书遗失不补,只能出具相关证明,同时原证书予以登记注销,因此请同学们珍视一生仅此一份的学业证书,妥善保管留存。
教务处
2019年6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