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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届本科毕业生发放及领取证书的通知
阅读次数: 7034 教务处学籍科 2019年06月24日 15:26

关于2019届本科毕业生发放及领取证书的通知

各学院及2019届全体本科毕业生:

2019届本科毕业生证书发放及领取即将开展,请各学院及学生按如下要求办理证书发放及领取手续。本通知面向2019届统招中国本科生,发放证书范围包括:主修毕业证书、主修学位证书、主修学位证书(英文)、辅修双学位证书、辅修专业证书、荣誉证书。

各学院安排教务办公室专人负责毕业证书的发放,2019年6月27日以后可向本院学生进行发放。严禁提前、违规发放证书,严禁向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发放证书。一旦发现,将严肃追究相关学院和涉事者的法律责任。

一、领取主修毕业证书、主修学位证书、主修学位证书(英文)

1. 学院登录教务系统“学籍管理-毕业管理-毕业审查管理”查询学生的学业完成情况,如果“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显示为“待领取”(下图所示),则可向学生相应发放主修毕业证书、主修学位证书、主修学位证书(英文)。领取证书后,领取者本人必须在学院出示的《2019届本科毕业及获得学士学位名册》“领证人”相应位置处当场签字确认。

 

2. 如有在修课程,待取得课程成绩后,方可领取证书;如有未缴费学分者,待完成系统自助缴费手续后,方可领取证书(6月13日10:00至7月15日16:00系统全天开放缴费);如系统无法正常显示学业完成情况,可联系本院老师或教务处老师协助处理。

二、领取辅修双学位证书、辅修专业证书

学院登录教务系统“学籍管理-毕业管理-辅修毕业审查管理”查询学生的学业完成情况,如果“辅修证书”显示为“待领取”(下图所示),则可向学生相应发放辅修双学位证书或者辅修专业证书。领取证书后,领取者本人必须在学院出示的《2019届本科辅修证书领取登记表》“领证人”相应位置处签字确认。

 

三、领取荣誉证书

国际经济贸易学院经济学(荣誉实验班)学生凭主修专业学位证书、本院教务办公室审核盖章的《毕业生领取证书申请表》(附件1)来教务处诚信601办公室领取;其他专业学生凭主修专业学位证书来教务处诚信601办公室领取。

四、重要提示

1. 由于受系统技术限制,学生发生成绩录入、学分替代等学业情况更新后,教务系统审核情况无法做到实时更新。系统将在6月28日至7月12日每天早上8:00-10:00之间执行一次更新审查,学生可待系统更新后领取证书,或联系各学院教务办公室进行人工更新审查。

2. 以上所有证书,若委托他人代领,须携带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证书代领授权委托书》(附件2)。

3. 2019年6月27日下午至7月12日办公时间内,教务处及各学院教务办公室集中办理学业证书发放事宜,各学院教务办公室联系方式如下。假期期间教务处及各学院安排专人受理学业审核及领取证书事宜,联系方式见附件3。

部门或学院

办公电话

办公地址

教务处主管副处长

64497146

诚信609

教务处学籍科

64493032

诚信601

国际经济贸易学院

64494279/64493304

博学1104

金融学院

64495072

博学905

国际商学院

64493412/64493381

宁远829

英语学院

64493055

诚信1321

外语学院

64493206

诚信1229

法学院

64493701

宁远724

信息学院

64495151

博学1313

公共管理学院

64494818

宁远605

国际关系学院

64493478

诚信824

中国语言文学学院

64493887

诚信409

保险学院

64495040

博学812

统计学院

64495665

诚信722

4.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学位证书和学位授予信息管理办法》,学业证书遗失不补,只能出具相关证明,同时原证书予以登记注销,因此请同学们珍视一生仅此一份的学业证书,妥善保管留存。

                        教务处

                        2019年6月24日

 
附件 
附件1:毕业生领取证书申请表.doc下载
附件2:证书代领授权委托书.docx下载
附件3:各部门联系方式.xlsx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