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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期末考试阅卷评分要求和提交成绩等的说明
阅读次数: 5452 教务处学籍科 2018年01月11日 10:19

关于期末考试阅卷评分要求和提交成绩等的说明

 各教学单位并全体授课教师:

 为了规范阅卷流程,保证教学质量,对学生的学习情况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维护学校的社会声誉和影响,根据《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考试管理规定》,特提示期末考试阅卷评分要求如下。

一、阅卷评分要求

1. 平行课阅卷评分必须统一进行,原则上应采取流水阅卷评分方式并填写流水阅卷评分表。确有困难,经开课院(直属系)同意,可采取集体阅卷、阅卷教师相互复核的方式阅卷评分。凡学校已明确要求流水阅卷的课程,不可采用其他阅卷方式。

2.  平行课程阅卷评分前应由学系(教研室)有关领导或课程负责人召集有关阅卷教师对考试过程中显现出来的问题进行研讨,重申参考答案、评分标准,研究评分细节,确定评分方法和原则,确保评分的公正和一致。

3.  教师阅卷应统一使用红笔阅卷;每题应以钩或叉注明已阅;扣分点应用红笔划出,并在右端以减号注明扣分;大题应填写得分。

4.  阅卷过程中,个别调整分数时,阅卷人应在调整处签署完整姓名;整体调整分数时应在进行试卷分析时注明调整理由;平行课已阅试卷,无特殊情况,不得调整分数。如确需调整,应向学系或教研室提出申请,学系或教研室主任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将调整理由和调整标准、幅度写入试卷分析。

5. 非试卷考核方式的课程,要填写“本科课程期末论文等封面及评语表”,具体要求请参阅“关于规范期末考试使用“论文”等非试卷考核方式的通知”(链接地址:http://jwc.uibe.edu.cn/Bulletin/ViewBulletin.aspx?ID=15745)。

6. 登录成绩前,学系或教研室主任应审查本学系或教研室全部考试课程的《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本科教学记录表》并在该表右上端空白处签字表示已阅审。

7.  阅卷评分结果应体现命题要求的难度、区分度。要求总成绩:40人以下(含)的教学班,优秀(85分以上(含))率不高于45%;40人以上的教学班,优秀率不高于35%。考试成绩原则上应呈正态分布。

二、提交成绩要求

1. 本学期成绩登录最迟截止到2018年1月26日16:00。请任课教师在此之前登陆完毕。成绩登录期间如遇技术问题,请咨询林老师:电话 4634,办公地址:诚信楼605;其他问题请咨询张老师:电话 3032,办公地址:诚信楼603。

2. 教学记录表原件和纸质成绩单提交时间:3月19日至23日。

特别提示:纸质成绩单需要在下学期缓考成绩登录和成绩异议查询工作(截止时间是3月16日)完成之后再打印。

 

请各教学单位通知到各任课教师,严格按照以上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教  务  处

                              2018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