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5-2016年度优秀本科教学管理工作者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提高我校教学管理水平,激励我校教学管理工作热情,表彰先进人物,教务处决定对2015--2016年度表现突出的本科教学管理工作者和学系主任进行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部推荐要求
1.各单位应切实加强对此次工作的领导,专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审议,严格评选标准,将能够代表我校教学管理水平的优秀管理工作者推选出来。避免“轮流做庄”现象出现。
2.本次推荐的人选必须在近2年的本科教学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工作成效显著。评选依据主要为本年度年本科教学管理工作情况。
3.近三年内发表过有关本科教学管理研究论著或承担过教学研究项目者优先。
二、推荐范围
1.各学院/部主管本科教学管理工作的现任负责人。
2.各学院/部负责本科教学管理工作现任办公室主管、教务员。
3.教务处在岗工作人员。
4.其他部门为本科教学工作做出突出成绩的在岗管理人员。
5.主管本科教学的学系主任/教研室主任(单列)。
三、推荐名额
1.各单位按评选范围和评选条件推荐1-2名人选:凡千人以上学生规模的学院可推荐2名人选,千人以下学生规模的学院及有关职能部门可推荐1名人选。
2. 主管本科教学的学系主任/教研室主任的推荐名额为每学院/部1名。
四、评审原则
1.成立优秀本科教学管理工作者评审组,评审组讨论决定评选名额和相关细则。
2. 评审组审定被推荐人填报的“推荐表”(见附件)及推荐材料,并且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按得票多少决定初选人的程序进行。
3.确定初选人员名单后,教务处负责将初选名单上网公示。
4.上网公示后如对初选人员有异议,经评议小组调查确实不符合入选条件者,取消该初选人员入选资格,评议小组视情况决定是否补足缺额。
5.学校向本科优秀教学管理工作者和优秀学系主任颁发一定数额的奖金。
五、材料提交与评选
1.请各部门于1月9日(周一5点下班前)前将“推荐表”及推荐材料(学院/部门领导签字,盖章)报教务处教研科(诚信楼617,电话:2195)。
2.评审组将择日确定并公示入选人员名单。
教 务 处
2017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