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
各学院(部):
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开始时间定为10月31日(周一),希望各学院(部)领导高度重视,认真布置、落实,做好本单位的自查和学校统一安排的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具体工作程序及要求如下:
一、教学秩序检查
1.教师要严格遵守上、下课时间。教师不得私自调课、甚至停课,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填写《调课通知单》,并经学院(部)主管教学的领导批准后报教务处备案。请各学院(部)不定期对本单位上、下课情况进行自查。
2.全校抽查由教务处教学质量科统一安排,具体详见附件1《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期中教学秩序检查日程安排》。请相关人员按日程安排进行秩序检查,并认真填写附件2《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期中教学秩序检查表》。
二、召开学生座谈会
1.本学期学生座谈会的主要内容为听取学生对于以下方面的意见、建议:
① 本学院(部)及其他学院(部)教师的教学;
② 本学院(部)的教学管理;
③ 学校的教学管理(侧重于教学质量监控保障问题)。
2.请各学院(部)提前3个工作日将学生座谈会时间、地点告知教务处(诚信楼615室,电话:4031),以便教务处根据情况安排人员参加。
3.要求各学院(部)将学生的意见、建议等进行汇总,整理,如实上报,不得瞒报少报,其中本院学生反映其它学院(部)教师情况的部分单列上报。
三、教师和学系主任代表座谈会
定于11月9日(周三)下午14:00—15:30在诚信楼618室召开教师和学系主任代表座谈会。各教学单位委派教师代表、学系主任代表各一名参加座谈会,教师代表和学系主任代表应提前集中相关意见或建议,并请各单位将参会代表名单于11月4日(周五)16:00前上报教务处。
学院(部)可通过召开本学院(部)的座谈会或通过其他形式收集教师的意见、建议,以书面方式提交教务处。
四、组织听课
1.根据《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领导干部听课制度》(附件4),听课人员范围为:各教学单位全体领导,包括分党委书记、院长、副院长、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主管教学副院长每学期听课不得少于4次,其他领导干部每学期听课不得少于2次,并按附件3认真填写《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专家听课表》;
2.为提高教学质量,有力保障教学活动的开展,同时要求学系、教研室主任每人听课2—3次,并按规定认真填写听课记录(附件3)。
3. 为加强教学管理人员对本学院(部)课程体系的了解,熟悉教师的教学情况,希望各学院(部)教学管理人员酌情听课1—2次,并按规定认真填写听课记录(附件3)。
4. 为保证各院(部)本科教学工作状态数据表的准确统计,请各院(部)汇总听课情况,并填写电子版《期中教学检查听课汇总表》(附件5)中的表1-听课次数记录表和表2-听课考核名单并发送至指定邮箱。
五、期中教学检查情况总结
1.要求各学院(部)对上述各环节的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并在分析教师、学生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具体的改进措施,提出本学院(部)的教学质量保证措施。
2.总结中必须包括本学院(部)和外学院(部)学生座谈会意见的部分(外学院(部)的学生意见由教务处返回各院系;如因学院(部)未及时将本院系学生座谈会提交给教务处,致使外学院学生座谈会反映本院系问题不能及时总结的,本部分可略)。
六、材料上报
检查环节 |
上报材料 |
材料形式 |
上报时间 |
教学秩序检查 |
《期中教学秩序检查表》 |
纸质 |
11月13日前 |
学生座谈会 |
会议记录 |
纸质和电子版 |
11月13日前 |
组织听课 |
《专家听课表》 |
纸质 |
11月27日前 |
《期中教学检查听课汇总表》 |
电子版 |
期中教学
检查总结 |
本院(部)总结报告 |
纸质和电子版 |
11月27日前 |
请将以上材料按时交至诚信楼615室王老师,电子版请发邮件至uibepgzx@126.com,并在“主题”栏中注明“院(部)名称+期中检查材料”。
教务处
201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