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2013级本科生暑期专业实习材料相关事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本科生实践教学管理办法》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本科生专业实习实施细则》,暑期各学院认真组织了2013级本科生的专业实习工作。为认真总结本次实习,进一步做好实习工作,现将上交实习材料事宜安排如下:
一、实习总结、评优及实习成果
(一)学生
各学院及时督促暑期实习生上交或补齐实习的有关表格,包括:本科生实习报告(学生用)、本科生实习单位鉴定表(实习单位用)等。
实习生应如实填写,结合自身专业特点与实习实际情况完成《本科生实习报告(学生用)》。请于11月6日前上交到所在学院。对分散实习的同学,需上交《本科生实习单位鉴定表(实习单位用)》。
(二)学院
(1)认真做好实习总结、成绩评定、实习成果汇编等工作。实习成绩评定的优秀率要严格控制在30%以内。指导教师的鉴定意见要实事求是,真实地反映实习生的实际情况,对于达不到实习要求的学生,不得迁就过关。
(2)各院(系)要尽快地完成评优工作。优秀实习报告的评定要严肃认真。
(三)学院需提交教务处的实习材料(以文本和电子版形式),请各学院按照顺序编号,提交材料。
(1)学院实习总结表;
(2)本科生实习成绩汇总表(学院用);
(3)优秀实习报告(10-20份);
(4)实习基地共建资料;
(5)实习基地照片和学生在实习中的照片(5-10张);
(6)以学院为单位,提交优秀实习组织奖评选材料;
(7)学院专业实习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主管实习领导签字、盖章);
(8)实习基地利用情况表(见实习相关表格9)
(四)学院整理并保存的实习材料:
(1)实习动员会及实习总结会的音像或文字材料;
(2)实习领导小组成员检查指导实习工作的音像或文字材料;
(3)本科生实习指导教师鉴定表(指导教师用)汇编;
(4)本科生实习单位鉴定表(实习单位用)汇编;
(5)本科生实习报告(学生用)汇编。
二、实习经费报销和管理
学校将严格按照“送交实习总结等实习资料后方能报帐”等规定办理。学院及时将指导教师和学生(包括集中实习和分散实习的学生)的相关实习票据进行整理分类,并于11月11日前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教务处
2016-10-25
附件:实习相关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