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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17届学生辅修双学位毕业论文指导手续的通知
阅读次数: 2793 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2016年10月25日 08:28

关于办理2017届学生辅修双学位毕业论文指导手续的通知

各有关同学:

2017届学生辅修双学位毕业论文指导工作即将开始,请按下列安排办理相关手续:

一、交费要求

2017届学生辅修双学位论文指导费交纳将使用教务系统交费功能,所交费用必须使用学校发的建行龙卡扣款交费,不可使用现金交费,请在卡内充足余额。

二、交费及办理程序

1.交费标准:600元/篇

2.办理程序:

(1)登陆综合教务系统:学生选课——缴费管理——双学位毕业论文缴费,点击“生成缴费单”。

提示:只有在综合教务系统中有双学位申报记录的同学才可缴纳双学位论文指导费。如有申报记录错误或辅修变更的情况,请于教务处首页“文档下载专区”-“常用表格”下载填写“本科生变更、中止辅修学习申请表”,并在10月26日-10月27日办公时间(8:00-11:30, 13:30-17:00)持本人学生证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诚613B办公室)更改辅修信息。
 

(2)学生选课——>缴费管理,点击“详细”,选择“银行卡扣费”并确认。

如操作有误,可在缴费管理处“取消”。

(3)银行卡扣款

请同学们于10月30日24:00前完成确认银行卡扣费,我处将于11月1日按学生系统标注结果导出扣费名单,交银行扣款。如未能完成交费,将不能安排双学位毕业论文撰写指导。请各位同学按规定时间交费并相互转告。

确认银行卡扣费后无需进行任何操作,请确保届时相应银行卡中余额充足等待财务处扣款即可。银行将于11月2日(周三)进行扣费处理。

三、安排辅修双学位毕业论文指导

已交完毕业论文指导费的同学请于11月4日(星期五)办公时间到双学位专业设置学院教学办公室报到,由学院布置安排论文指导工作。

教务处

2016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