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秋季学期跨学院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相关本科生:
根据《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关于本科生跨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将进行2016学年秋季学期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现将要求和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根据我校2015级培养方案的修订,文件《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关于本科生跨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第五条(二)“所修公共基础课程符合拟转专业要求”相应修正为“所修通识通修课程符合拟转专业要求”。
一、申请对象和条件
1. 2015级拟转除外语、英语学院(2016春季学期已转完)外各学院学生。
2. 已获学分应达40学分以上,所修通识通修课程符合拟转专业要求(含正在修读的课程)。
3. 无转专业经历者。
4. 无违反校纪者。
二、申报及审批程序
1.学院报送转专业比例和条件
学院可转出和转入学生名额比例分别为本专业本年级学生总人数的5%-10%。
各学院制订本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确定可转入、转出学生人数,并填写《2016学年秋季学期跨学院转专业要求及条件报送表》(见附件)于9月30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uibexiewenya@126.com,纸质版(签字、盖章)提交至教务处学籍科,由教务处统一公布。
2.学生申报
拟转专业学生根据学院转专业条件及名额,填写《本科生跨学院转专业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一式2份,提交给所在学院,申请提交时间:10月10日至14日。
3.转出学院审批
学生所在学院负责审核转专业学生的申请,确定拟同意转出学生名单。学院填写《拟转出专业学生名单》一式2份,附学生《申请表》于10月17至21日交教务处。
4.转入学院考核测试
接收学生学院对申请转入学生的情况进行审核并组织测试,确定拟同意接收学生名单。学院于10月28日前将《拟转入专业学生名单》报教务处。
5.学校审批
教务处根据接收学生学院所报名单对学生学业完成情况进行复核。
6.公示、公布批准结果
转专业学生名单在教务处网站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报主管校长批准。如有异议,教务处负责将相关学生转入复议程序。
经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即可办理学籍变更手续,有关学籍记录同时改变。
附件:
1.《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关于本科生跨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
2. 2016学年秋季学期跨学院转专业要求及条件报送表
教务处
2016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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