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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秋季学期跨学院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 7530 教务处学籍科 2016年09月18日 08:49

关于做好2016年秋季学期跨学院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相关本科生:

根据《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关于本科生跨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将进行2016学年秋季学期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现将要求和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根据我校2015级培养方案的修订,文件《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关于本科生跨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第五条(二)“所修公共基础课程符合拟转专业要求”相应修正为“所修通识通修课程符合拟转专业要求”。

一、申请对象和条件

1. 2015级拟转除外语、英语学院(2016春季学期已转完)外各学院学生。

2. 已获学分应达40学分以上,所修通识通修课程符合拟转专业要求(含正在修读的课程)。

3. 无转专业经历者。

4. 无违反校纪者。

二、申报及审批程序

1.学院报送转专业比例和条件

学院可转出和转入学生名额比例分别为本专业本年级学生总人数的5%-10%

各学院制订本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确定可转入、转出学生人数,并填写《2016学年秋季学期跨学院转专业要求及条件报送表》(见附件)930电子版发送至uibexiewenya@126.com,纸质版(签字、盖章)提交至教务处学籍科,由教务处统一公布。

2.学生申报

拟转专业学生根据学院转专业条件及名额,填写《本科生跨学院转专业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一式2份,提交给所在学院,申请提交时间:1010日至14日。

3.转出学院审批

学生所在学院负责审核转专业学生的申请,确定拟同意转出学生名单。学院填写《拟转出专业学生名单》一式2份,附学生《申请表》101721交教务处。

4.转入学院考核测试

接收学生学院对申请转入学生的情况进行审核并组织测试,确定拟同意接收学生名单。学院1028日前将《拟转入专业学生名单》报教务处。

5.学校审批

教务处根据接收学生学院所报名单对学生学业完成情况进行复核。

6.公示、公布批准结果

转专业学生名单在教务处网站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报主管校长批准。如有异议,教务处负责将相关学生转入复议程序。

经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即可办理学籍变更手续,有关学籍记录同时改变。

附件:

1.《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关于本科生跨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

2 2016学年秋季学期跨学院转专业要求及条件报送表

 

教务处

2016918

 

 
附件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关于本科生跨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doc下载
2016学年秋季学期跨学院转专业要求及条件报送表.doc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