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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届本科毕业生领取辅修(双)学士学位证书、荣誉学士学位证书、辅修专业证书的通知(面向各学院)
阅读次数: 2782 教务处学籍科 2016年06月29日 08:08

关于2016届本科毕业生领取辅修(双)学士学位证书、荣誉学士学位证书、辅修专业证书的通知(面向各学院)

 

2016届本科(中国)毕业生:

2016届本科毕业生的主修专业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领取方法已于2016628日的重要通知中公布。此外尚有部分同学未领取辅修(双)学士学位证书、荣誉学士学位证书、辅修专业证书,关于此部分证书领取的方法如下:

如学生本人确认已达到领取证书所需条件,请向学生所在学院提出领取证书的申请,并填写《应届毕业生领取证书申请表》(附件1),由学院签字盖章后,交至教务处进行人工审核。学院凭教务处同意且签字盖章的申请表,方可发放证书。证书须由本人领取,他人代领须填写委托书(附件2)。

 

 

教务处

2016629

 
附件 
附件1:应届毕业生领取证书申请表.doc下载
附件2:应届毕业生领取证书申请表-委托书.docx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