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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报高水平人才交叉培养毕业设计(创业类)支持计划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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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2016年01月22日 1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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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报高水平人才交叉培养毕业设计(创业类)支持计划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市教委《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实施北京高等学校高水平人才交叉培养毕业设计(创业类)支持计划的通知》(京高教(2015)17号,详见附件1),我校现启动高水平人才交叉培养毕业设计(创业类)支持计划(以下简称“毕设(创业)计划”)。此计划以“产教协同、结合专业、开放共享”为原则,创新协同育人新机制,加强学生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培养,以大学生毕业设计的形式将人才培养与创业教育相结合,将创业实践内容转化为大学生的毕业设计。
经多方组织,学生申请,现已完成第一批项目申报初评工作,接市教委通知,现特安排补报项目及补充材料工作,请各学院及相关同学,完成以下工作:
1. 补报项目填写项目信息表
“毕设(创业)计划”可以为学生单独申请,也可以是相关专业学生以项目团队形式申请,请填写项目信息表(附件2)。
注:毕业年级学生申报的项目需已有实践活动,如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或其他创新创业赛事项目或已在进行实际创业行动。请在项目简介中说明,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2. 补报推荐专家
“毕设(创业)计划”将采用双导师制,为促进校外创业指导专家资源共享,市教委将统筹设立专家库,各高校需推荐具有丰富创业指导经验的专家参与,故各学院根据自身情况推荐专家,并填写专家推荐表(附件2)。
3. 原申报项目补充材料
毕业年级学生申报的项目需已有实践活动,如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或其他创新创业赛事项目或已在进行实际创业行动。原大四学生申报的项目请说明相关情况,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否则可能影响项目评审结果。
请各学院、各相关同学务必于1月27日前将相关内容发送至jiaxb@uibe.edu.cn ,联系电话64496371,贾晓兵。
特此通知!
附件1:《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实施北京高等学校高水平人才交叉培养毕业设计(创业类)支持计划的通知》
附件2:项目信息表、专家推荐表
教务处
2015-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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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实施北京高等学校高水平人才交叉培养毕业设计(创业类)支持计划的通知.docx | 下载 |
| 附件2:项目信息表、专家推荐表.docx | 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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