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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关于开展2015年北京市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 1311 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2015年11月24日 09:00

我校关于开展2015年北京市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 

根据市教委《关于进一步提高北京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京教高〔201226号)和《北京高等学校高水平人才交叉培养计划》(京教高〔20151号),我校决定开展2015年北京市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范围 

(一)申报对象为北京地区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校级实验教学中心,已获评国家级、北京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称号的不再参加申报。 

(二)学校最终上报的申报数量不超过1个。 

二、申报要求 

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应在教学、队伍、资源、管理和信息化等方面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详细要求见附件 3:北京市教委关开展2015年北京市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三、工作安排 

(一)提交相关材料 

申报北京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应提交以下材料: 

 1.《北京市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请书》(附件1),要求电子版为PDF格式。

 2.学校有关实验教学中心建设的相关政策、保障措施、规章制度、建设成果等必须的支撑材料。支撑材料电子版需为PDF格式文件,容量不超过50M 

 3. 申报中心基本情况表汇总表(附件2)。 

 () 截止时间

     1216日前将申请书电子版发送到邮箱:uibejyk@126.com,纸质材料(1份)和申报中心基本情况表等(都需加盖院部章)提交至教务处教研科,诚信楼617室。      

       四、联系方式  

教务处

人:李丹 

联系电话:64492195

电子信箱:uibejyk@126.com 

 

附件:1.北京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请书 

2.申报中心基本情况汇总表 

          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5年北京市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20151123

 
附件 
附件1-北京高等学校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书.docx下载
附件2-2015年北京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基本情况表.docx下载
附件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5年北京市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docx下载